© 贝尔朵莉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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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sborn】遥远的春天 (中)

 

怪罪给时间,它给了起点。

怪罪给时间,它没有终点。

 

3.

中学时,男生女生总是乐此不疲整日忙碌于打闹和玩耍,早恋和八卦。

“昨天放学我看她和那谁牵手了哟。”

“我那天还看到有人在小树林里接吻呢。”

“要我说你一定喜欢那个学妹吧。”

三年级的时候,流言滋长到了哈利身上。

“你们听说了吗,哈利在和隔壁班的海瑟薇交往噢。”

“欸,真的吗?”

“全校至少五分之一的女生都喜欢哈利吧,海瑟薇真幸运啊。”

心下一跳,我的脑袋开始嗡嗡作响,笔尖险些将作业本划破。

只是绯闻罢了。

只是绯闻罢了。

只是绯闻罢了。

我一遍一遍跟自己说,一定是这样的。

可下午两个班级合上的体育课上,哈利在场边看我们打球时,海瑟薇就挨着他坐着,同他有说有笑。

我忍不住地羡慕,如果我不是一个那么沉闷无趣的人,如果我也能这样自然亲热地与哈利交谈,多好。

 

一晃神,竟漏接了队友的传球。

篮球“嗵”地砸向了场边,糟糕,是哈利的方向,我后知后觉地想。

“啊!”尖叫出声是海瑟薇,她被砸中了膝盖部位。

接下来发生的事,成了我整个中学时代的回忆里,最深沉、最黑暗的画面。

哈利蹲下身,微微掀起海瑟薇及膝的裙边,轻轻戳碰,柔和地问她痛不痛,要不要紧。

海瑟薇羞涩地摇头,于是哈利长抒了口气,“没事就好。”

然后他拾起滚落在地的篮球,笑笑抛还给我,“给,多进几个球啊。”

“谢谢”,我喉咙发哑,“对不起。”

 

眼前楚楚可怜的女孩子无疑是受伤害的那个人,可我就是止不住讨厌。

怪不得总有人说,嫉妒永远是检验你喜不喜欢一个人的试金石。

阳光是喜欢的,在阳光里呼朋引伴是喜欢的,操场的微风吹拂在身上的温暖是喜欢的,篮球是喜欢的,一起打球的朋友们是喜欢的。

可在所有这些里,哈利是最喜欢的。

连带他带给我的酸涩也喜欢。

 

4.

图书馆的午后总是绵长而宁静。

这段时间,午休的间隙我都喜欢窝在那儿靠窗的角落看书,累的时候可以眺望窗外浓郁的绿荫。

升上四年级后,大家的中心也慢慢摆回到了课桌上。

毕业,分别,长大,未来,这些原本模糊不清的词汇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从前大人和老师们口中的“你们还没有意识到啊,什么都不懂的幸福”,我想我们现在也开始慢慢地有所体会了。

哈利会去哪里呢?

我又会在哪里呢?

我和他还能再见面吗?

这样的心思层层叠叠都不能去碰,一碰就痛。

 

“你躲在这里看什么书?”一颗金色的脑袋突然凑近,我手忙脚乱地阖上书本。

“奥,奥斯本同学?!”

“这么慌张,不会是不良读物吧?”语气是明显的调笑。

我连忙举起封页给他看,“不是的!是细胞生物学的书!”

“厉害耶”,哈利接过书本,夸张地惊叹,“完全看不懂呢。”

“……我大学想念生物系。”

“这一点也很厉害”,哈利把手臂撂在窗台上,惆怅地叹气,“像我就完全想不出该念什么专业。”

我小心翼翼地看他一眼,“数学呢?我是说,你的数学成绩就一向很好。”

“数学吗?”哈利认真想事情的样子好看得晃眼。

紧张地掐住掌心,犹豫很久,我还是没忍住说出了内心偏执的想法,“我,我可以借你的数学笔记看看吗?”

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

“行,等下回教室了给你。”

 

哈利的字干净隽秀。

手指划过那些白底黑字,我走神地想。

真想留下一件属于哈利的东西啊。

两天后,我不舍地归还笔记本。

递出的那刻才发现心里有多冰凉:你看,留不住的。

笔记是,人也是。

不是你的,怎么都留不住。

发表于2016-07-19.67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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